星期三

行李遺失, Lost Luggage

Lost or Delay Luggage/Baggage

======  行李遺失/延誤  ======

  出國旅行應隨時注意自身所攜帶的財物,若行李不慎遺失,在旅途中將會造成極大的困擾與不便,提供下列各種方式給旅人參考,希望旅人發生行李遺失或損毀狀況時能及時處理,將損害減到最低。

------  海外行李遺失  ------

A.於當地警局報備,並取得遺失證明。
B.若護照一併遺失,可向當地駐外台灣大使館申辦臨時護照。

------  機場行李遺失  ------

  主要會發生遺失行李的地點多是機場,當在機場的行李出口轉盤處發現找不到自己的行李時,先行辦理掛失手續,其程序如下:

A.立即向機場「Lost Found」(失物招領辦公室)申報遺失。
B.辦事人員會替旅客填寫「行李意外報告」,內容包括飛行路線、所攜帶的行李數量,並拿出各種行李的圖片供旅客指認,且將資料輸入電腦,透過國際性協尋行李網路,找出行李遺失的站名。
C.超過三週若尚未尋回,則由最後一站的航空公司負責賠償事宜。
D.且根據航空公司的「終站賠償法則」,多次轉機的旅客,也由搭乘終站的航空公司負責理賠。
E.而賠償的額度,根據國際航空協會規定:「托運行李之賠償限額約為每磅美金9元7分(每公斤美金20元, 德航為每公斤53.5馬克),隨身行李之賠償限額為每位旅客美金400元。對全部旅程均在美國境內各點之間者,相關法令規定航空公司之賠償限額,每位旅客不得低於美金1250元。若干種類之物品不得申報超額價值。」

======  信用卡理賠行李延誤及遺失  ======

1.持信用卡刷卡支付團費或機票之部分銀行會員,在到達目的地(不包括來回機票之原出發地或居住地)後超過六小時尚未找到行李,持卡人可獲得限額之刷卡購買必要性日用品費用補助。
2.超過24/48小時未尋回行李,則判定屬於遺失,理賠額度亦提高,即使第25/49小時找到行李,依然可以申請理賠。

★★★★★★  保險理賠文件  ★★★★★★

  旅平險有承保該項目之旅人,申請行李延誤遺失補助/賠償應備文件應具下列文件,且於旅遊後10天內提出申請:

1.刷卡支付團費80%以上或全額機票費用之收據
2.被保險人機票及登機證影本
3.證明持卡人的配偶、子女關係之文件
4.搭乘班機之說明,包括班機號碼、啟航地、目的地、預定起飛間及到達時 間、航空公司名稱及損失日期
5.行李票影本
6.機場或航空公司簽發的行李延誤或遺失證明單
7.所有索賠費用的單據正本(需以該信用卡刷卡付費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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