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三

骨灰轉送, RMR

Repatriation of Cremation

======  轉送暨保險補助所需文件及程序  ======

請家屬向當地相關單位索取下列文件正本數份(視死亡除戶、保險需求而定)
1.檢具死亡證明:由醫院開具。
2.意外死亡者檢具意外證明:請取得當地警方筆錄及法醫或檢察官的證明。
3.解剖證明:一般為意外死亡者,需要解剖以確認死因。

以上文件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處或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,如係外文證明文件應翻譯成中文經駐外館處驗(認)證。如駐外館處僅就原文證件驗(認)證,應另經中華民國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辦理中文譯文認證。 另大陸地區死亡之證明文件,須經海基會驗證。
資料來源:全國各地戶政事務所網站

4.死亡者的護照影印本,護照首頁及最近一次出境章內頁。
5.檢具上述文件後,請當地葬儀社將遺體由醫院轉送至火化場進行火化儀式,索取火化證明 。
6.訂機位時應報備航空公司有隨身行李-骨灰。
7.返台時,家屬攜帶骨灰及火化證明到機場的檢疫處辦理通關文件。於航空公司CHECK IN櫃檯報備同時出示通關文件及火化證明。

======  兩岸人民骨灰運送流程  ======

攜「骨灰火化證明」(或「骨灰存放證明」)及「死亡證明」→出示予兩岸海關即可,不必事先申請檢疫。
資料來源: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www.sef.org.tw

======  家屬返台後,檢具相關費用文件  ======

若死者符合保險公司之海外緊急救援服務補助條件,方具有免費下述各項補助費用申請資格。
1.有海外急難救助之資格。
2.出國連續旅行不超過90/180天(含)之期限。
3.死亡証明書上清楚明示死亡原因為意外或突發疾病所導致。

A.火化費用補助、及相關證明文件工本費(限一份),但不包括任何宗教的儀式費用。
B.家屬前往事故國家之機票及飯店住宿費用(限人限額,依各保險公司規定)
C.家屬向保險公司申請死亡理賠(依死者保單內容)

======  一般火化補助項目  ======(視個人保單而定,非所有險種皆有)

火化費用包括下列各項,各項目皆有其限額(依各保險公司規定)且採實支實付方式,不包括宗教儀式、鮮花、文件等相關費用。
1.火化費用。
2.棺木費用。
3.骨灰罈費用。
4.運送費用(事故地之醫院→殯儀館→火葬場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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