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

醫療轉送, RPT

Repatriation to The Country of Residence After Treatment, RPT

1.請病患家屬、親友蒐齊以下資料,提供予協助援助單位、醫護人員以利安排轉送:
a.當地醫院NAME、TEL、FAX、ADD
b.主治醫師NAME、PHONE
c.醫療報告(X光片、CT/MRT掃描、體液檢驗或其他書面報告)
d.病患回程機票影本
e.護照影本(有照片首頁、最後一次出境章內頁)

2.請援助單位、醫護人員與當地主治醫師(Treatment Doctor, TD)以電話方式進行線上醫療諮詢(Medical Contact, MedContact):
a.確認病因、患部、已進行療程、最新病況、生理移動能力、心理精神狀況
b.若TD不在,可問值班醫師、護士、親友
c.醫療諮詢完畢後,由負責轉送之援助單位、醫護人員訂定適合轉送日期。主要考量因素當然是病患適航程度,其次是醫護人員的簽證申辦及航空公司醫療部門審核工作日程.

3.援助單位、醫護人員提出轉送方式之建議,經家屬同意後執行,所需作業及文件:
a.家屬簽署委託授權書、切結書予援助單位、醫護人員.
b.TD或負責轉送醫師填寫航空公司適航證明(MEDA FORM)
c.各航空公司MEDA格式、收件部門(大部分是起飛地分公司)及審核日程各異,最好於提交前、後再次確認。

4.有關擔架轉送行程之安排:
a.與航空公司連絡安排最快之班機(部分機型是不接受擔架機位)
# 選擇航班重點:直航免轉機!可以避免病患移動的額外風險
## 若救護車要進機坪,需事先提出申請,各站機場申請程序與費用不同

b.訂位需知:
# 一定要用護照上的英文名字訂位.
## 少部分航空公司要求由訂票部直接訂位,不接受旅行社訂位
### 訂位後,航空公司會給訂位代號(各家airlines不同),若日後要變更或確認機位,只要用訂位代號即可.

c.原則上,安排離病患最近的機場,但若最近的機場小醫療設備不佳,則以救護車送到附近較好之機場.
d.航空公司的選擇:以病患原來的回程機票為優先考量;若無法配合,再換其他航空公司(此時隨行家屬原有持機票之航空公司可加以考慮),一般原回程機票一定由援助單位收回.
e.一架飛機僅能安排一個擔架(約佔8-12個機位),一般是在經濟艙,位置是由航空公司決定.
f.隨行醫護人員必需安排與病患同一座艙.

g.台胞證加簽:
# 醫護人員的台胞證效期是5年,但每次要入境大陸前都要再送到香港辦理加簽,但目前已開放持有台胞證但未事先加簽的旅客,可於搭機至香港後到機場內的“香港中國旅行社”辦理加簽,可是必須搭乘PM:4:30前抵香港,所以,安排醫護人員出發班機時一定要注意此點!而且,最好避免安排抵達HKG時間離PM:4:30太近的航班;萬一,台北起飛班機延誤時,就會出問題。

h.上海落地簽
# 若持台胞證到香港加簽,則隨行醫護人員在中正機場Check-In時需在航空司櫃檯填表格(護照上的資料),讓航空公司發電報至香港。(香港機場中國旅行社櫃檯全年無休)

(依國際航空慣例,搭載的航空公司有責任要檢查旅客的護照&簽證是否有效,若旅客證件無效,但航空公司於登機前未發現,而讓旅客抵達目的國時,旅客會被遣返而且航空公司須被罰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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